各学院:
现将2020年春季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1.2017级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 已按硕士生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
(2) 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以本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不予认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1篇学术论文(非综述类文章)。
(3)已完成选题报告。
2.延期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条件:
(1)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由各学院审定。
3. 已完成选题报告。
二、申请程序
1.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版)”进行毕业报名申请(具体操作见培养办通知中矿大京研培字〔2019〕22号)。
2.11月8日前,已通过学院审核的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请登录系统在学位申请相关模块中填报信息,包括学位论文开题、发表论文信息登记、学位论文评审(基本信息、送审申请、学术论文、自我评价、学术不端检测),同时导师需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3.11月8日前,拟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封底),对已录用仍未刊出的学术论文请提交标有卷期号及刊出时间的录用通知书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和文章投稿件,但在答辩之前需向学院出示刊出期刊原件(审后退还)及1份复印件。学院审核其材料,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规定见附件2。
4. 11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并登录系统填报检测结果。鉴于学院及研究生对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提出了一些问题,学位办整理了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请见附件3。
各学院按15%比例确定抽查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单。
各学院将 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及提前毕业申请表纸质版(附件5)交至学位办。
5. 12月9日前,各学院组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本次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开展网络评审工作,评审模块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抽查到的、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校外2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余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除导师外还需校内、外各1名具有副高职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见附件6。
6. 12月23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论文答辩管理中填报申请答辩信息。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副高职的同行专家组成,导师及兼职导师只能1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答辩工作规定见附件7。
答辩通过后,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确认申请本次硕士学位,请在12月25日前登录系统在学位申请信息管理中完善相关信息。
7. 12月30日前, 各学院完成系统中分学位委员会学位管理模块,同时将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见附件8)纸质版、 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附件9)纸质版、电子版及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0)纸质版交至学位办(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因客观原因不能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3内完成学业,必须申请延期毕业,但延期不得超得最长学习年限4年(含休学)。本次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8. 1月初(时间待定),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9.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2天内,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处完善相关信息(学历硕士学位报盘),此处数据需上报教育部,请务必保证数据正确,并上传存档论文。
附件:
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模块操作说明(硕士版)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规定
3.学术不端检测常见问题解答
4. 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统计汇总表
5.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6.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
7.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
8.分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相关材料
9. 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汇总表
10.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