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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5 10:36: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教学奖励办法》(中矿大京教字〔201822号)精神,现对我校20182019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院做好本次评选的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要求的20182019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已参评的文章不得再重复申报。原则上本科毕业后一年内取得的成果方可参评,确保依托毕业设计(论文)获得学术成果的时效性。

二、申报程序

学生(或指导教师)通过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流程见附件2,学院进行审核、汇总。

三、申报材料

(一)评审表:需通过网络填报后导出评审表(附件3);

(二)发表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检索证明以正式检索报告为准;

(三)获得专利的证明原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人网络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为1122日至121日。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评审人与指导教师不能为同一人,指导教师须认真填写推荐意见,评审人(原则上为副教授以上职称)须客观填写相关评审内容,如发现评审内容与事实不符,将取消申报人评选资格。

(二)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完成网络申报导出评审表后,需于122日(星期一)将评审表纸质文档以及申报材料,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送交所在学院。各学院需仔细核对纸质评审表及成果原件与网络填写的相关内容和信息:网络上传的期刊文章必须包含封皮、目录、正文和封底,检索文章必须单独上传检索报告,纸质评审表的内容要与成果原件以及网络上传内容严格保持一致。

(三)各学院须在126日(星期五)核准申报信息无误后,根据评选办法确定初评等级,然后将纸质评审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送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选注意事项

(一)多名学生因同一篇文章获奖,指导教师只奖励一次,以学生获最高等级奖项为准进行奖励。

(二)教务处对申报材料组织复审、评选,如不符合申报要求,将取消申报人评选资格。

(三)2018年获奖的文章,在去年评奖工作结束之后被检索,请学院汇总,并提交检索证明和期刊原文,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四)参考人事处职称评审条例中有关改革措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成果奖的论文类学术成果划定为核心期刊论文、三大检索论文、CISSCI、一般刊物论文四类。核心期刊论文的界定以评选时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

术成果奖评选办法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

术成果奖网络填报流程

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

术成果奖评审表

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学术成果奖汇总表

(附件1、附件2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附件3、附件4请登录教务处网站填写,自动导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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